中国人的精神04

 

20节:为他人而活

不但如此,即使你把古希伯来人的女性观念,那手不辞纺锤、指不离纱杆,那勤于家务、从不吃闲饭的妇人。同现代赶时髦的中国妇女,那指不辞钢琴、手不离鲜花,穿着黄色贴身衣、馒头遍挂镶金饰,到中国基督教青年会大厅里,站在乱七八糟的人群面前搔首弄唱的女人相比:假如你比较这两种女性观念,那么你就会知道,现代中国离开真正的文明是多么迅速和多么遥远了。因为一个民族中的女性正是该民族的文明之花,是该文明国家的国家之花。

现在,我们还是回到原来的问题上:中国的女性观念到底是什么?我的回答是,它与我上面所讲到的古希伯来人的女性观念本质上一样,但又有一个重要区别。它们的相同点在于,两种女性观念都既不是仅仅挂在屋子里的偶像,也不是男人终日拥抱和崇拜的对象。中国的女性观念就是一个手拿扫帚打扫和保持房屋清洁的妇人。事实上,中国的""字,本来就是由一个""和一个""两个部分构成。古代中国人把妇女称作一个固定房子的主人--厨房的主人(主中馈),毫无疑问,这种真正的女性观念--一切具有真正而非华而不实文明的人们心中的女性观念,无论是希伯来人,还是古希腊和罗马人,本质上都与中国人的女性观念一样:即真正的女性观念总是Hausfrau,家庭主妇,管家务的女人。

接下来,让我们更为详细地来讲。从远古时代流传下来,中国人的女性观念,就一直被概括在"三从""四德"里。那么何谓"四德"呢?它们是:首为"女德",次为"女言",三为"女容",最后为"女工""女德"的意思是指妇人不要求特别有才智,但要谦恭、腼腆、殷勤快活、纯洁坚贞、整洁干净,又无可指责的品行和完美无缺的举止;"女言"的意思是指不要求妇人有雄辩的口才或才华横溢的谈吐,不过要仔细小心地琢磨用词,不能使用粗鲁的语言,并知道什么时候当讲,什么时候该住嘴;"女容"意味着不必要要求太漂亮或太美丽的容貌,但必须收拾得整齐干净、穿着打扮恰到好处,不能让人背后指指点点;最后,"女工"意味着不要求妇人有什么专门的技能,只要求她们勤快而专心致志于纺织,不把时间浪费在嬉笑之上。要做好厨房里的事情,把厨房收拾干净,并准备好食物。家里来了客人时尤为如此。这些都是汉朝伟大的史学家班固之妹曹大家或曹女士写在《女诫》中的、对妇女言行的四条基本要求。(z-48

那么什么又是中国妇道中的"三从"呢?所谓"三从",实际上指的是三种无私的牺牲或"为他人而活"。也就是说,当她尚未婚配时,要为她父亲活着(在家从父),当她结婚后,要为其丈夫活着(出嫁从夫),而当她成为寡妇时,又必须为孩子活着(夫死从子)。事实上,在中国,一个妇人的主要生活目标,不是为她自己而活,或者为社会而活;不是去做什么改良者或者什么女性感情会的会长;甚至不是去做什么圣徒或给世界行善;在中国,一个妇人的主要生活目标就是做一个好女儿,一个好妻子和一个好母亲。我的朋友一个外国太太曾写信问我,中国人是否真的像穆斯林一样,相信妇人是没有灵魂的?我回信告诉她说,我们中国人并不认为妇女没有灵魂,我们只是认为一个妇人--位真正的中国妇人是没有自我的。谈起中国妇人的这种"无我",使得我非要在一个非常难的问题上多说几句--这个问题不仅难,我恐怕要使那些受过现代欧洲教育的人们明白它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中国的纳妾制。我担心这个纳妾问题不仅难谈,而且在公开场合讨论它还是挺危险的。但是,正如一首英国诗所说的:"傻瓜冲进了天使都畏惧的地方。"在此,我将尽最大努力去解释,为什么在中国纳妾并不是像通常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是一个不道德的风俗。关于这个纳妾问题,我要讲的第一件事,正是中国妇女的那种无私无我,它使得纳妾在中国不仅成为可能,而且并非不道德。在做进一步阐述之的,请让我说明一下,在中国,纳妾并不意味着娶许多妻子。按照中国的法律,一个男人是只能娶一个妻子的,但他却可以纳许多妾或丫头,只要他乐意。在日本,一个侍女或妾被称作"tekaki"(一个手靠)、"mckaki"(一个眼靠),--这就是说,当你累了的时候,手有所触摸,眼有所寄托。我说过,在中国,理想女性并不要求一个男人终其一生去拥抱她和崇拜她,而恰恰是她自己要纯粹地、无私地为丈夫活着。因此,当她丈夫病了或因操劳过度、身心疲惫,需要一个手靠、一个眼靠,使他得以恢复健康去适应生活和工作时,"无我"的妻子便给予他这一切。这就好比在欧美,一个好妻子当支夫病了或急需的时候,递给他一把靠椅或一杯山羊奶。事实上,在中国正是妻子的那种无我,她的那种责任感,那种自我牺牲的精神,允许男人们可以有侍女或纳妾。然而人们会对我说:为什么只是要求妇女无私和做出自我牺牲呢?男人们为什么不?对此,我的回答是,不是不要求男人这样。在中国,--那些辛辛苦苦支撑家庭的丈夫们,尤其当他是一个上人的时候,他不仅要对他的家庭尽责,还要对他的国王和国家尽责,甚至在对国王和国家服务的过程中,有时还要献出生命:这难道不也是在做牺牲吗?康熙皇帝临终前躺在病床上发出的遗诏中曾说,他直到临终时才知道,在中国做一个皇帝,是一种多么大的牺牲。(s-11)让我在此顺便说一下,这个康熙皇帝,布兰德和白克豪斯先生在他们最近出版的著作中,将其描绘成一个身宽体大、孤独而又令人恶心的"淫棍",并认为他最终正是葬送在那一大堆妻儿手里。当然,对当代人如布兰德和白克豪斯之流来说,纳妾不被视作卑鄙龌龊、令人作呕的东西,倒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因为这种人的病态的想象,除了卑鄙、龌龊、令人作呕的东西外,还能指望什么别的东西呢?当然这是题外话。下面我想谈谈每个真正的中国人的生活--上自皇帝,下至人力车夫和厨房帮工--以及每一个真正的妇人,他们实际上都过着一种牺牲的生活。在中国,一个妇人的牺牲是为她那被称作丈夫的男人无私地活着;一个男人所作的牺牲是供给和保障他的妻子,他带回家中的女人连同她们可能生下的孩子的所有开销。的确,我常对那些爱谈中国纳妾之不道德的人们说:在我看来,中国的那些纳有群妾的达官贵人们,倒比那些摩托装备的欧洲人,从马路上捡回一个无依无靠的妇人,供其消遣一夜之后,次日凌晨又将其重新抛弃在马路上,要更少自私和不道德成分。纳妾的中国官人或许是自私的,但他至少提供了住房,并承担了他所拥有的妇人维持生计的责任。事实上,如果说中国官员是自私的,那么我将说那些摩托装备的欧洲人不仅自私,而且是些懦夫。罗斯金说过:"一个真正的战士的荣誉,毫无疑问不是杀了多少敌人,而是愿意并随时准备去献身。"同理,我说,一个妇人的荣誉--在中国,一个真正的妇人,不仅要爱着并忠实于她的丈夫,而且要绝对无我地为她丈夫活着。事实上,这种"无我教"就是中国的妇女尤其是淑女或贤妻之道。这正如我在别的地方努力阐明的"忠诚教"即男人之道--中国的君子之道一样。外国人只有弄懂了这两种"""",中国人民的"忠诚教""无我教",他们才能理解真正的中国男人或真正的中国妇女。(z-46)然而人们又会问我:"爱如何?难道一个爱着妻子的男人,还能够有心去爱同一屋里妻子身旁的其他女人吗?"对此,我的回答是:是的--为什么不能呢?因为一个男人真正爱其妻子,并不意味着他就应该一辈子拜倒在她的脚下去奉承她。衡量一个男人是否真正爱她的妻子的尺度,是要看他是否能合情合理地,尽心尽力地去做不仅保护她,而且不伤害她及其感情的事。如今,要带一个陌生女人到家,是一定会伤害妻子及其感情的。然而,在此,我要指出的是:正是这种我所称作的"无我教"可以保护妻子免于伤害,正是中国妇女这种绝对的无我,使得她在看到丈夫带别的女人进家门的时候,可能不感到伤害。换句话说,在中国,正是妇女的那种无我,使她的丈夫能够、或允许丈夫纳妾,同时她却没有受伤害的感觉。对此,请允许我说明一下:在中国,一个绅士--一个真正的君子,是从来不会不经其妻子的允许就擅自纳妾的。一个真正的淑女或贤妻,不论何时,只要她丈夫有纳妾的合适理由,她也决不会不同意的。我知道许多丈夫,人过中年之后,因没有孩子想纳妾,但因妻子不同意而最终打消了念头的事例。我甚至还得知这样一件事情:有个丈夫,他妻子有病,身体很差,但他却不想因此按其妻子本该做出牺牲的要求那样去做。当他妻子催促他赶紧纳妾的时候,他拒绝了。然而他的妻子没经他知道和允许,不仅为其纳进一妾,并且还迫使他与妾同房。事实上,在中国,保护妻子免于其妾的侮辱,便是丈夫对妻子的爱。所以,在中国,与其说丈夫因纳妾就不能真正地爱他的妻子,毋宁说正因为他们极其爱他们的妻子,才有纳妾的权利和自由,且不担心滥用这种特权和自由。这种特权,这种自由有时常常被滥用,尤其是在像今日这般混乱的中国,男人们的廉耻感处于最低下状态的时候。但即使是这种时候,我认为,中国男人被允许纳妾所含的对妻子的保护,仍然是她丈夫对她的爱,一种丈夫之爱,而且,在此我要补充的是,这种爱是那么得体,一一那种真正的中国绅士对分寸掌握得如此完美的得体。我真怀疑在一千个普通欧美人中,是否有一个能在同一间房里拥有一个以上的女人而不把家变成斗鸡场或地狱的。简而言之,正是这种得体--真正的中国绅士那种完美的分寸掌握,使得丈夫在纳进和带人一个妾,一个手靠、一个眼靠入内室时,他的妻子不感到受伤害的情况成为可能。概括地说,--正是那种无我教,那种妇女、那种淑女或贤妻的纯粹的无私,--那种丈夫对他妻子的爱和他的得体--那种真正的中国绅士完美的分寸掌握,正如上文我所说过的,使得纳妾在中国不仅可能,而且并非不道德。孔子日:"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

21节:公民婚姻

下面,为了使那些可能仍对中国的丈夫们的"真实的爱"持怀疑态度的人们相信,在中国,丈夫们能深深地爱着他们的妻子,我可以从中国的历史和文学作品中举出充分的证据来。在这里,我本十分愿意引用和翻译一首挽歌,它是唐代诗人元稹为悼念亡妻而作。遗憾的是,这首诗太长了,在已经是过于拖沓的拙文里不太合适引用。然而,如果开始认识中国人,有希望了解那种情感--真正的爱,而不是当今人们常常误解为所谓的性爱,--在中国,一个丈夫对他的妻子的爱是多么的深挚,那么就应该去读一读这首挽歌。它在任何一本唐诗集中都能找得到。这首挽歌的标题是"遣悲怀"。由于不能在此引用这首长诗,我打算以一个现代诗人所写的另一首短诗来替代它。这个诗人,曾经是已故总督张之洞的幕僚,他携妻带子,作为总督的随行人员到达武昌,在那呆了多年之后,其妻去世。由于过分悲痛,他不得不马上离开武昌。在动身时,他写下了那首挽诗。该诗原文如下:(z-51

此恨人人有,

百年能有几?

痛哉长江水,

同渡不同归。

用英语表达其意思,大概是这样:

Thefeelinghereiscommontoeveryone,

Onehundredyearshowmanycanattain?

But'tisowatersoftheYangtze,

Togetherwecame,------buttogetherwereturnnot.

同丁尼生下面的诗相比,这首诗的感情即便不是更深沉,至少也是同样深沉。而它的用字更少,语言更为简洁明了。丁尼生的诗写道:

撞啊,撞啊,撞啊,

撞击在你冰冷灰白的岩石上,噢,海呀!

……

你轻抚的手突然消失,

你的声音却犹然在耳!

然而,如今在中国,妻子对她丈夫的爱又如何呢?我认为这无须证明。我们中国,新娘和新郎按规矩在婚前是彼此不能相见的,但即使这样,新娘和新郎之间的爱依然存在。这一点从唐代的一首四行诗中可以看到:

洞房昨夜停红烛,

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

画眉深浅入时无?(33)

为了说明这些,我必须谈谈中国婚姻的某些风俗。在中国,合法的婚姻必须行"六礼",首先,是"问名",即正式提婚;其次,是"纳彩"(接受丝织赠品),即订婚;第三,是"定期",订下结婚日子;第四,是"迎亲",即迎娶新娘;第五,是"奠雁",洒酒雁上,即山盟海誓,保证婚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雁北认为是所有配偶中最忠贞的;第六,是"庙见"。在这六礼重,最后两礼至关重要,为此,我打算对它们作些详细描述。(z-32

目前,第四礼娶新娘,除了在我的家乡福建省仍保持着古老的风俗之外--一般都免除了。因为它给郎家造成太多的麻烦和浪费。如今,新娘已不再是被迎娶,而是被送到新郎家去,当新娘入郎家时,新郎站在门口迎接,并由他自己亲自打开新娘所乘的轿子,迎她到堂屋中,在堂屋,新娘和新郎拜天地,也就是他们双双面对着厅堂的大门、跪在苍天面前。厅堂里放一张桌子,桌上摆两根红烛,接着丈夫洒酒在地--前面放着新娘随身携带的雁,这一礼节就是所谓的"奠雁",在雁面前洒酒祭奠,在男女之间山盟海誓--他发誓对她忠诚,她发誓对他忠贞,正如同他们眼前所看到的双雁一样,坚贞不渝。从这时开始,可以说他们就变成了理所当然的亲密丈夫和甜蜜妻子了。但这种结合,还只是通过了道德法、君子法--他们彼此互予忠贞二字,还没有得到公民法的承认。所以,这一礼节可以被称作道德的或宗教的婚姻。(z-34

接下来的礼节,是所谓的新娘和新郎之间的交拜。站在厅堂右边的新娘,首先跪在新郎面前,新郎也相对而跪,然后他们交换位置,新郎站到新娘站过的地方,朝她跪下--她也如法回跪。在此,我想指出的是,毫无疑问,这种交拜礼,在男女之间,在夫妇之间,是完全平等的。

如前所述,那种誓约礼可以被称为道德或宗教婚姻。以区别于三天之后接之而来的、可以被称为公民婚姻的礼仪。在道德或宗教婚姻中,男女双方在道德法面前,在上帝面前结成了夫妻。这种仅仅限于该男女之间。在中国,所有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家庭几乎都替代了国家--国家只是作为一个公开的外在的法庭而存在,--家庭在我所讲的道德或宗教婚姻中,对婚姻或男女婚姻是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裁判权的。实际上,从婚姻开始的第一天到第三天举行的"公民婚姻"止,新娘不仅不被介绍,而且也不允许露面或被新郎的家庭成员窥见。 

22节:情人婚姻

这样,新娘和新郎在一起住过了两天两夜,可以说不算合法,但却已收了作为夫妻的甜蜜和幸福。在第三天--跟着就是中国婚姻中最后一礼的到来--庙见,如果其家庭的祖庙就在近旁--那当然在祖庙进行,但对于那些住在城镇,而附近又没有祖庙的人们,这一礼仪则在有身份、有名望、哪怕很穷的人家的祖庙或祠堂里举行。这种祖庙、庙堂或圣祠,里面都有一个灵台,或在墙上贴有红片纸,正如我在别的地方所说过的那样,它们是礼教这一国教的教堂,中国的这种教堂,在性质上同基督教国家中的教会式宗教的教堂是一致的。

这一仪式--庙见,首先由新郎的父亲去跪到祖庙的灵台前,如果无父,则有该家庭中最亲的长者代行--对祖宗的亡灵宣告,家庭中的一位年轻成员现已娶妇进门。然后,新郎新娘依次跪到同一祖宗灵前。从这时开始,那男那女--不仅在道德法或上帝面前--而且在家庭面前、国家面前、国法面前,结成了夫妻。因此,我称这一庙见礼仪--中国人婚姻中的祠堂祭告--为社会的或公民的婚姻。而在这公民婚姻之前,那个女子,那个新娘--按照《礼》竟的规定--是不能算一个合法的妇女的("步庙见不成妇")。同时,据《礼》经规定,如果那新娘在祭祀前暴亡,则不许在夫家受祭烧纸--她丈夫烧纸祭奠她的地点和她的祭奠灵位也不放在丈夫家族的祖庙里。

这样,我们看到,在中国,一个合法的公民婚约不是那个女子和男人之间的事情,而是那个女子同她丈夫家庭间的事情,她不是同他本人结婚,而是进入他的家庭。在中国,一个太太的名片上,往往不写长某某的夫人,如"辜鸿铭夫人",而是刻板地写成"归晋安冯氏裣衽"之类话语。在中国,这种妇女同丈夫家之间的婚约,夫妇双方都绝不能不经丈夫家的许可人以撕毁。这正是中国和欧美婚姻的根本不同之处所在。在欧美,人们的婚姻--是我们中国人所称为的情人婚姻,那种婚姻只是基于单个男女之间的爱情,而在中国,婚姻正如我曾说的,是一种社会婚姻,一种不建立在夫妇之间,而介于妇人同丈夫家之间的契约--在这个契约中,她不仅要对丈夫本人负责,还对他的家庭负有责任。通过家庭再到社会--维系社会或公民秩序。实际上,最终推及到整个国家。最后,让我在此指出,正是这种婚姻的公民观念,造成了家庭的稳固。至此,请允许我进一步指出--在欧美,人们表面上似乎都懂得公民生活意味着什么,懂得并具有一个作为真正的公民的真实概念--一个公民并不是为他自身活着,而首先是为他的家庭活着,通过这形成公民秩序或国家。--然而,在对这两个字的真实地感知中,欧美却未能形成稳定的社会、公民秩序或国家这样的东西--恰如我们今天在现代欧美所见的那样,其国家中的男男女女对社会或公民生活并没有一个真实的概念--这样一个设有议会和统治机器的国家,假如你愿意,可以把它称作"一个巨大的商行"。或者说,在战争期间,它简直就是一群匪徒和海盗帮--而不是一个国家。实际上,在此我可以进一步指出,这种作为一个只关心那些最大股东自私物质利益的大商行那虚伪的国家观念--这种具有匪徒合作精神的虚假的国家观念,归根到底,是目前已在继续进行的可怕战争的根源。简言之,缺乏一种对公民生活的真实观念,就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真正的国家,哪还谈得上什么文明存在的可能!对我们中国人来说,一个不结婚没有家庭和栖身之所的男人,是不能成为一个爱国者的,假如他良心被唤起,成为了一个爱国者--我们中国人也称其为强盗爱国者。事实上,一个人要想拥有一个真实的国家或公民秩序观念,他就必须首先拥有一个真实的家庭观念,而要拥有一个真实的家庭和家庭生活观念,一个人又必须首先拥有一个真实的婚姻观念--结婚不是去结一种情人婚姻,而是去结上述我努力描述的那种公民婚姻。(z-39

还是言归正传吧。现象爱你们能够想象得出那可爱的妻子是如何等待到天明--去敬拜公婆,梳妆完毕后低声问其夫婿,画眉深浅程度如何了--从这里你们能够晓得我所说的中国夫妇之间有着爱情,尽管他们在婚前彼此并不相识,甚至在婚礼的第三天也如此,但他们之间存在爱情却是事实。如果说你认为上述的爱还不够深,那么,接着我再举一个妻子写给她身在远方的丈夫的两行诗:(z-52) 

23节:女性形象

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

在莎士比亚"当你喜欢它时"这一剧中,剧中人罗莎琳德对她的表哥塞尼亚说:"哦,表哥,表哥,我的小表哥,你最了解我的爱有多深!但我无法表达:我的爱,就像葡萄牙海湾一样无穷无尽。"在中国,一个妇人--一个妻子对丈夫的爱,和那个男人--那个丈夫对他妻子的爱,可以说就像罗莎琳德对她表哥之爱一样深不可测,无法形容。它就如同葡萄牙海湾那般无穷无尽。

然而,我要谈谈它们彼此之间的那些不同之处。我说过,在中国人完美的女性观念和古希伯来人的理想女性观念,是由差异的。《所罗门之歌》中,希伯来情人这样表达他对他太太的爱:"你是多么漂亮,哦,我的爱,你和苔尔查一样美,像耶路撒冷一样秀丽,像一支揭竿而起的军队一样可怕!"即使在今天,凡见过美丽的黑眼睛的犹太女人的人们,也都会承认,这幅描绘古希伯来情人赋予他们种族的理想妇女形象的图景真实而又鲜明。可是,对于中国人女性观念形象,在此,我想指出的是,其中却丝毫也不存在使人感到可怕的因素,无论在肉体上,还是在精神上都是如此。即使是中国历史上那个美丽的、"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中国"海伦",她可怕,也只是因为她内在的魅力不可抗拒。我再前篇题为"中国人的精神"一文中,曾谈到一个英文字"gentle"(文雅),并用它来概括中国人性类型给他人留下的整个印象。如果这一概括对真正的中国人来说,是真实可信的,那么,它对于真正的中国妇女来说,就更准确了。事实上,真正的中国人的这种"文雅",在中国妇女那里,变成了神圣的奇特温柔。中国妇人的那温柔,那谦恭和柔顺,就如同《失乐园》中弥尔顿的除夕,那个妇女对她的丈夫说的那样:

上帝是你的律法,你,是我的律法;此外,我一无所知,这便是妇人最幸福的知识和荣耀。

确实,中国人的理想妇女形象中,这种至善至美的温柔特性,你从其他任何民族的理想女性形象中都无法找到,--没有任何文明,无论是希伯来、希腊还是罗马,都不具备这一特性。这一完美的、神圣而非凡的温柔,只有在一种文明--基督教文明中,当它臻于极致的文艺复兴时期才能找到。

如果你们读过薄伽丘的《十日谈》中格雷塞尔达那个美丽的故事,你们就会从中窥见真正的基督教的理想妇女形象。然后,你就会懂得中国人的理想妇女形象中这种完美的恭顺,这种神圣的、纯粹无私的温柔意味着什么。(z-70

简而言之,就这种神圣而非凡的温柔性而言,那种真正的基督教的理想妇女形象,同中国人的女性观念形象是大体相同的,但它们之间也有一个细微的差别。假如你仔细比较一下基督教中的圣母玛丽亚,她不同于中国的观音菩萨,而恰恰与杰出的中国艺人刻画的女妖形象相同,你就能看出这种差别--基督教理想的妇女形象同中国人女性观念中的形象间的不同。圣母玛丽亚很温柔,中国的完美女性也温柔;圣母玛丽亚优雅悠然,轻灵绝妙,中国的理想女性也同样轻柔优雅,妙不可言。然而,中国的理想女性要胜一筹的是,她们还轻松快活而又殷勤有礼。要想对"有礼"一词所表达的这种妩媚的优雅,你不得不回到古希腊,--z-53

哦,我愿去斯佩希卓克河流的原野和泰奇塔山麓,那斯巴达姑娘们跳着酒神舞的地方!

事实上,你将不得不去到德沙利的原野和斯佩希卓克河流过的地方,去到斯巴达姑娘载歌载舞的泰奇塔山麓。

毋庸讳言,中国自宋朝以来,这些可称作儒教禁欲主义者的宋代理学家们,他们把儒教弄窄了,使其变得狭隘和僵化,而在这一思维途径下,儒教精神,中国文明的精神被庸俗化了。--从那时起,中国的女性丢掉了许多优雅与妩媚--"有礼"一词所表达的含意。因此,如果你想在真正的中国人理想的女性形象中看到"有理"所表达的优雅与妩媚,你将不得不去日本,在那里,甚至直到今天,依然保存着唐朝时期纯粹的中国文明。正是中国理想女性形象那神圣而非凡的温柔所形成的、"有礼"一字所表示的这种优雅与妩媚,赋予了日本女子以"名贵"的特征--甚至与当今最贫困的日本妇女也不例外。

谈到"有礼"一字所表达的这种妩媚和优雅的特色,请允许我在此引用马修•阿诺德的几句话。阿诺德把英国古板拘泥的新教教徒的理想女性形象,同法国灵巧娇嫩的天主教徒的理想妇女形象相对照,比较法国诗人毛利斯•德•古宁受人爱戴的妹妹欧根尼•德•古宁,和一个写过题为《爱玛•塔莎姆小姐》一诗的英国妇女,然后他说:法国妇女是朗古多克的一名天主教徒,英国妇女是玛戈特的一名新教徒,玛戈特英国新教徒那古板拘泥的想象,体现在它所有无聊乏味的议论中,体现在它一切丑陋不合宜之中--补充一句,也体现在它所有的予人裨益之中。在这两种生活的外形和样式之间,一面是朗古多克圣诞节上古尔琳的"nadalet",她复活节在泥地里做的礼拜,她作为圣徒一生的日常诵读;另一面,则是塔莎姆小姐的新教那赤裸的、单调空虚和狭隘的英国礼仪,她与玛戈特霍雷广场上的礼拜这合伙结成的教会组织;她用软绵绵、甜腻腻的声音对那激昂短诗的吟唱: 

24节:永恒的生命

我主耶稣直到,并感到了他血液的流动,

"那就是永恒的生命",那就是人间的天国!

她年轻的来自主日学校的女教师,和她那身为可尊敬阶层之领袖的托马斯•罗先生--在这两者之间,差异何其大!从表面上看,这两种生活仿佛是相似的,可考究她们生活的全部详情,却又是多么地不同!对于这种不同,有人说是非本质的和无关紧要的。不错,这种差异是非本质的,但若认为它是无关紧要的,那就错了。在英国仪礼之新教下的宗教生活,明显缺乏优雅与动人之处,这绝非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它是一种真正的弱点。这件事你们应该解决,而不能留给别人。

最后,我打算指出中国人理想的妇女形象中最重要的特性,那是种鲜明地有别于所有其他国家和民族古代或现代的理想妇女形象的特性。就中国妇女这一特性本身而言,不过,它是世界上任何自命为文明的国家和民族的理想妇女形象所共有的,但在此,我要强调的是,这一特性在中国发展到如此完美的程度,恐怕是世界上任何别的地方都望尘莫及、绝无仅有的。我所讲的这一特性,用两个中国自字来描述,就是"幽闲"。在前文中,我所用过的对曹太太(大家)所著《女诫》中的引文中,我将其翻译为"modestyandcheerfulness"。中国的""字,字面意思是幽静僻静、害羞、神秘而玄妙。""的字面意思是"自在或悠闲"。对于中国的""字,英语"modesty""bashfulness"只能给你一个大概意思,德语"sittsamkeit"同它较为接近,但恐怕法语"pudeur"同它的本意最为接近。这种腼腆,这种羞涩,这种中国的""字所表达的特性,我可以说,它是一切女性的本质特征。一个女人,这种腼腆和羞涩愈发展,她就愈具有女性--雌性,事实上,她也就越成其为一个完美的、理想的女人。相反,一个丧失了中国""字所表达的这种特性,丧失这种腼腆、这种羞涩,那么她的女性、雌性,连同她的醇香芬芳也就一起消亡了,从而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或一堆烂肉。因此,正是中国女性理想形象中这种腼腆,这种""字所表达的特性,使得团伙应当使得中国妇女本能地感到和认识到在公共场合抛头露面是不成体统的、不应该的。按照中国人的正统观念,上戏台和在大庭广众面前歌唱,乃至到基督教青年会的大厅里搔首卖唱,都是下流的,极不合适的事情。就其积极方面而言,正是这种幽闲,这种与世隔绝的幽静之爱,这种对花花世界诱惑的敏感抵制,这种中国女性理想中的腼腆羞涩,赋予了真正的中国女人那种世界上其他民族的女性所不具备的一种芳香,一种比紫罗兰香,比无法形容的兰花香还要醇浓、还要清新惬意的芳香。

两年前,我曾在《北京每日新闻》上翻译过《诗经》中那首古老情歌的第一部分。我相信,它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情歌--在这一部分里,中国人理想的女性形象是这样被描述的:(z-47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窈窕"两字与"幽闲"有同样的含义,从字面上讲,""即幽静恬静的、温柔的、羞羞答答的意思;""字则是迷人的,轻松快活、姻亲有礼的。"淑女"两字则表示一个纯洁或贞洁的少女或妇女。这样,在这首中国最古老的情歌中,你将发现中国理想女性的三个基本特征,即幽静恬静之爱,羞涩或腼腆以及"有礼"所表达的那无法言状的优雅和妩媚,最后,是纯洁或贞洁。简言之,真正或真实的中国女人是贞洁的,是羞涩腼腆而有廉耻的,是轻松快活而迷人、殷勤有礼而优雅的。只有具备了这三个特征的女人,才配称中国的女性理想形象,--才配称作真正的"中国妇女"。(z-44

儒家经典之一的《中庸》,我曾译作"人生指南",它的第一部分内容包含了在人生准则方面儒教的实践教义。在这一部分里,对幸福的家庭有这样一段描述:

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耽。宜尔室家,乐尔妻孥。

中国的这种家庭简直是人间天堂--作为一个拥有公民秩序的国家,中华帝国--是那真正的天堂。天国降临大地,降福于中国人民。于是为君子者,以其廉耻感、名分心,以其"忠诚教",成为中华帝国公民秩序的坚强战士;同样,中国的女人,那些淑女或贤妻,以其轻松快活、殷勤有礼的妩媚和优雅,以其贞洁、腼腆,一句话:以她的"无我教",成为中国之家庭--那人间天堂的守护神。 

25节:中国语言

中国语言

所有想学中文的外国人都说中文是一种很难的语言。但中文真是一种很难的语言吗?在我们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来理解一下中国语言的涵义。在中国,众所周知的是,口语和书面语并不是指方言。顺便说一下,有谁知道中国人坚持把语言区分为口语与书面语的理由吗?在此我将理由陈述如下。在中国,正如当欧洲处于拉丁文是学习用语时,人们也相应区分为两种明显的阶级,即受过教育的和未受教育的人。口语是未受教育的人所用语言,而书面语则是那些真正受过教育的人的语言。如果这样,半受教育的人是不存在的。我说,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坚持两种语言的理由。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在一个国家存在一半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民的后果。看看今天的欧洲和美国吧。在欧洲和美国,自从拉丁文废弃之后,口语与书面语的显著差别已经消失,这样就兴起了一种受过一半教育的人民,与那些真正受过教育的人民一样,他们也允许使用同样的语言。尽管连文明、自由、中立、军国主义和泛斯拉夫主义的真正含义都不知,他们还是将这些词挂在嘴上。人们说普鲁士军国主义是文明的危险。但是我说,似乎当今世界上那些受过一半教育的人以及由这些人组成的乌合之众,才是文明的真正危险。扯得远了。

现在来看看这个问题:中文是一种很难的语言吗?我的回答是,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首先就口语而言,汉语口语不仅很容易,而且与我所知的其他六种语言相比,是除了马来语之外最容易的语言。汉语口语的容易根源在于它是一种极其简单的语言。它是一种没有语格,没有时态,没有规则与不规则动词的语言。事实上,也不存在语法或其他任何规则。但是人们也对我说过,中文很难也是根源于它的简单性,甚至源于它没有语法。然而,那是不正确的。马来语与汉语一样,也是一种没有语法规则的简单语言。并且,即使学习马来语的欧洲人也没有发现困难。因此,对于中国人来说,汉语口语本身并不是一种很难的语言。但是对于那些来到中国的受过教育的欧洲人,尤其是半受教育的人来说,即使是汉语口语也是一种很难的语言。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就我所言,汉语口语是一种完全未受教育人的语言;事实上它是小孩的语言。对此一个证据为,当那些有学问的汉学家坚持说汉语是如此之难时,我们都知道欧洲小孩学习汉语口语是如此的容易。我再一次说:汉语,汉语口语是小孩的语言。因此,对于我的那些想学汉语的国外朋友来说,我的第一条建议就是:"把自己当作一个小孩,你将不仅进入天堂之门,而且你也能学好汉语了。"

现在让我们来谈谈汉语的书面语。但是在我深入展开之前,我认为存在好几种汉语书面语形式。传教士将此分为两类,即简易文理的和繁难文理的。在我看来,那不是一种令人满意的分类。我想,正确的分类应该是这样:简单欠修辞的汉语;通行的汉语;高度优雅的汉语三类。如果你喜欢用拉丁文,那可称为:一般或商用汉语;低级古典汉语;高级古典汉语。(s-13

现在很多外国人都称他们自己为汉语专家学者。十三年之前,我在《字林西报》(34)上写了一篇关于中国学的文章,文章写道:

"那些在中国的欧洲人中,出版了一些省方言的一些对话或收集了一百条中文谚语之后,就立即给予这个人汉语学者的称号。"我说,"当然,取一个名字到无关紧要,在条约的治外法权条款之下,一个英国人在中国可以不受惩罚地称他自己为孔子,如果这令他高兴的话。"现在我在这里想说的是:那些自称为汉语学者的外国人当中,有多少头脑中意识到了我所讲的高级古典汉语、那种用很优雅的语言所书写的中国文学所蕴涵的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我说一种文明财富,是因为我相信这种汉语文学中的高级古典汉语具有改造功能,是一种如马太•阿诺德说霍默的诗所具有的能"精练原始的自然人,即它们能改变他。"事实上,我相信中国文选中的高级古典汉语将在某日改变那些即使正在欧洲战斗的爱国者,这种原始自然人具有原始动物的战斗本能。它能将他们改变为和平的、温和的和文明的民众。正如罗斯金所言,现在文明的目标是将人类改变为文明民众,祛除粗劣、暴力、残忍和战斗。 

26节:心灵与智力

言归正传,汉语书面是一种很难的语言吗?我的答案同样也是:既是又不是。我说汉语书面语,甚至我已说过的高级古典汉语不是很难的。因为与口语汉语一样,它是极其简单。请允许我随意采用一种通用的范例,向你展示一下书面汉语,甚至是高级古典汉语是如何的简单。我所采用的范本是一首四行诗,选自唐诗,这首诗描述的是为了保护文明不受北方野蛮的匈奴的侵犯,是什么促使中国人必须做出牺牲。这首诗的中文如下:(z-55

誓扫匈奴不顾身

五千貂锦丧胡尘

可怜无定河边骨

犹是春闺梦里人(35)

逐字逐句翻译为英文大意为:

SwearsweeptheHunsnotcareself,

Fivethousandembroiderysableperishdesertdust;

Alas!Wutingriversidebones,StillareSpringchambersdreaminsidemen!

自由一点的英文译诗,也可以像如下的样子:

TheyvowedtosweeptheheathenhordesFromofftheirnativesoilordie:

Fivethousandtasselledknights,sable-clad,

Alldeadnowonthedesertlie.

Alas\thewhitebonesthatbleachcold

FaroffalongtheWutingstream,

Stillcomeandgoaslivingmen

Homesomewhereinthelovedones'sdream.

现在,如果你把它跟我的可怜拙笨的英语版本相比,你将会看到原始的汉语版本在字句和形式上是多么的清晰,文意是多么的简单。汉语原诗在字句、形式和概念上是多么的清晰和简约,而且思想是多么的深邃,以及它是多么的饱含感情。

为了对这种中文文学作品--一种用极其简单的语言表述深邃的思想和感情的作品--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你必须去读希伯来人的《圣经》。希伯来人的《圣经》是世界文学中最为深奥的书之一,并且其语言很清晰和简单。如我们来看看这段:"这个忠实的城邦怎么成了一个妓女?那些高高在上的男人都是一些虚伪的叛徒和强盗的同伙;每个人都喜欢得到馈赠,并追求回报;他们一方面不审理来自孤儿的案件,同时也不理睬送呈给他们的寡妇案件。"来自同一先知之口的还有另外一段:"我打算让小孩去做他们的高官,用婴儿统治他们,这样人们就将受到他们的压迫。小孩很傲慢地反对老人,用低微来对付高尚。"这是怎么样的一幅图画啊!一幅可怕的国家的图画。在这之前你看过这样的图景吗?事实上,如果你想拥有一种改变人类、教化人类的文学,你必须进入希伯来人或希腊人的文学,或者是到中国文学中去找。但是希伯来语和希腊语现在已经成为一种废弃了的语言了。而汉语仍是一种有生命力的语言,一种现在近四亿人仍然依靠的语言。

现在我来总结一下关于中国语言我想说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上,口语与书面汉语一样,是一种很难的语言。但这种困难不是根源于它的复杂性。拉丁文和法语等一些欧洲语言是很难学的,这是因为它们是复杂的,它们有许多规则。中文很难学不是因为它是很复杂,而在于它很深奥难懂。汉语是很难学的,因为这是一种用简单的语句来表达深邃感情的语言。这就是中国语言很难学的秘密。实际上,如我在其他所言,汉语是一种心灵的语言,一种诗化语言。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古典文学中,即使是散文中一封简单的信读起来就像是一首诗。为了理解书面汉语,特别是我所说的高度优雅的汉语,你必须拥有丰富的天资:你的心灵和大脑,心灵与智力得到同等发展。(z-86

那些受过现代欧洲教育的人觉得汉语特别难学,其原因也在于此。这是因为,现代欧洲教育只注重发展人的天性的一部分,即他的智力。换言之,汉语对于一个受过现代欧洲教育的人来说之所以很难,其原因在于,汉语是很深奥的;然而,现代欧洲教育的目标更多地在于追求数量,而不是质量,如此很容易培养出一些浅薄之徒。而对于那些半受教育的人而言,即使是我说的汉语白话,他们也觉得是很难的。这些半受教育的人或许可以成为人们常言的富翁,但如果要他们理解古典高级汉语的话,那简直比骆驼穿针还难,这其中的原因也在与此。这是因为,书面汉语仅仅是那些有教养的人所使用的。简而言之,书面汉语难懂的原因在于它是一种真正受过教育的人使用的语言,然而,真正的教育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正如希腊谚语所言:"美好的东西总是很难的。

27节:永远做不到

然而,在我定论之前,让我再举一个书面汉语的例子,以此来说明我所言的简单而质朴的感情,即使是在那种低级的古典汉语以及正式通用的汉语中,也可以随处可见。这是一首现代诗人写于除夕之夜的四行诗,汉语如下:

示内(36)

莫道家贫卒岁难,

北风曾过几番寒;

明年桃柳堂前树,

还汝春光满眼看。

这首诗,逐字逐句翻译成英文,则是--

Don'tsayhomepoorpassyearhard,

Northwindhasblownmanytimescold,

Nextyearpeachwillowhallfronttrees,

Pay-backyouspringlightfulleyessee.

如果自由一点,则可以译为如下:

TOMYWIFEFretnot,thoughpoorweyetcanpasstheyear;

Letthenorthwindblowne'ersochillanddrear,

Nextyearwhenpeachandwillowareinbloom,

You'IIyetseeSpringandsunlightinourhome.

在此我可以列举一个更悠久的作品。它是中国的华兹华斯、唐代诗人杜甫的一首诗。下文我首先给出我的英文翻译,其内容为:(s-15

MEETINGWITHANOLDFRIENDInlife,friendsseldomarebroughtnear;

Likestars,eachoneshinesinitssphere.To-night,_oh\whatahappynight[Wesitbeneaththesamelamplight.Ouryouthandstrengthlastbutaday.

YouandI_ah!ourhairsaregrey.Friends!Halfareinabetterland,Withtearswegraspeachother'shand.

Twentymoreyears,_short,afterall,Ionceagainascendyourhall.

Whenwemet,youhadnotawife;Nowyouhavechildren,_suchislife\Beaming,

theygreettheirfather'^chum;TheyaskmefromwhereIhavecome.

Beforeoursay,weeachhavesaid,Thetableisalreadylaid.

Freshsaladsfromthegardennear,Ricemixedwithmillet,_frugalcheer.

Whenshallwemeet?'tishardtoknow.Andsoletthewinefreelyflow.

Thiswine,Iknow,willdonoharm.Myoldfriend'swelcomeissowarm.To-morrowIgo,_tobewhirled.Againintothewide,wideworld.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

问答乃未已,儿女罗酒浆。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37)

我承认,上述译文几乎是拙劣的,它仅仅译出了汉语诗的大意而已。但是,这首诗中,它那如口语般简洁的行文,却带着一种无法言说的优雅、高贵以及悲伤,所有这些我都无法用英语表达。或许,那是永远做不到的。

约翰•史密斯(38)在中国

腓力斯人不仅忽视一切非自身的生活条件,而且还要求除它之外的其他人类都去适应他们的生活方式。

歌德

斯特德(39)先生曾经问道:"马丽•果勒里受大众欢迎的秘密何在?"他自己的回答为:"有什么样的作家,就有什么样的读者。因为那些阅读小说,沉醉于马丽•果勒里世界中的忠实信徒约翰•史密斯们,将她捧为这一领域的权威。他们生活于其中,活动于其中,并在其中体现其价值。"在英国,马丽•果勒里之于约翰•史密斯们,就如阿瑟•史密斯之于中国的约翰•史密斯们一样。

但是,那些真正受过教育的人和半受教育的人们的差别也在于此。真正受过教育的人都想读那些能告诉事物的真相的书,而半受教育之徒,他们宁肯读那些告诉他想要什么,以及受虚荣心的刺激,而想使事物成为什么样的书。中国的约翰•史密斯们都想成为凌驾于别人之上的优越者,但是阿瑟•史密斯则基于此,而写了一本书,最终他证明他以及约翰•史密斯实际上比中国人优越得多。因此,阿瑟•史密斯自然成了约翰•史密斯很亲近的人了,他那本《中国人的特性》因此而成了约翰•史密斯的圣经。

然而,斯特德说:"正是约翰•史密斯以及他的邻居现在统治着大英帝国。"因此,最近我不厌其烦地阅读那些给约翰•史密斯提供关于中国和中国人的观念的书籍。 

28节:算术型智能

那个早餐桌上的独裁者将人的心灵分为两类,一类是算术型智能,一类是代数型智能。他阐述道:"所有的经济和实际智慧,都是'2+2=4'这种数学公式的延伸或变化。而对于每个哲学陈述而言,则更多地具有'a+b=c'公式的一般特性。"现在我们来看,整个约翰•史密斯家族,自然是属于独裁者所称的"算术型智能"的心灵类型。约翰•史密斯的父亲,老约翰•史密斯,化成假名约翰•布尔,他将自己的前途与简单的'2+2=4'公式联系在一起,并来到中国出售他的曼彻斯特产品。为了挣钱的目的,他和中国人约翰(40)相处很好。因为他和中国约翰,他们都明白并完全赞同'2+2=4'的公理。但是,如今统治大英帝国的小约翰•史密斯却不一样。他来到中国,但满脑子都是他自己都不明白的'a+b=c'的东西,他也不再满足于出售曼彻斯特产品,并且还想开化中国人。或如其所言,即"传播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结果是约翰•史密斯与中国人约翰关系破裂。并且进一步恶化的是,由于受约翰•史密斯的'a+b=c'的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的影响,中国人约翰已不再是曼彻斯特产品诚实好主顾了。他们忽视商业,并跑到"张园"去庆祝立宪,事实上已变成了一群疯狂的改良者。

不久前,我受辛博森(41)《重塑远东》和其他一些书籍的启发,我试图去编撰一本关于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的手册。结果是,迄今为止只是以下的一些东西:

人主要的目标是什么?

人最主要的目标是给大英帝国增光。

你相信上帝吗?是的,当我去教堂的时候。

但你不在教堂时,你信仰什么呢?我相信利益,什么东西能给我带来报酬。

什么是合理的信念?相信人人为己。

工作的合理理由是什么?把钱装入你的腰包。

何为天堂?

天堂表示能入住百乐街,并且开着敞篷车。

什么是地狱?

地狱意味着失败。

人类的完美状态是什么?赫德(42)先生在中国海关工作。

什么是亵渎神灵?

否认赫德先生是一个伟大的天才人物。

什么是最大的恶?阻碍不列颠的贸易。

上帝为什么要创造四亿中国人?

为了英国发展贸易。

你是做什么祈祷?感谢主!我们与邪恶的俄国人和残暴的德国人不一样,他们想瓜分中国。

在中国,谁是最伟大的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传播者。

莫理循(43)博士,《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如果说以上是对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的真实陈述,那可能有失偏颇。但是,任何人只要努力地阅读一下辛博森的著作,他就不会否认以上内容的确是辛博森先生,以及读过他的书的约翰•史密斯所传播的盎格鲁•撒克逊的观念的公正陈述。

最奇怪的事是,这种约翰•史密斯的盎格鲁•撒克逊观念居然在中国产生了实际效果。受此观念的影响,中国的那些约翰们便急不可待地想去实现中华帝国的光荣与辉煌。八股文的中国古老文学是一种空洞但无害之物。在外国朋友将会看到,在约翰•史密斯的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影响下喧嚷着建立的新式中国文学,将是一种无法忍受的和危险之物。最后,我恐怕老约翰•史密斯将发现要完蛋的不仅仅是曼彻斯特产品,此外他还被迫花费另一笔开支,用以派遣一个戈登(44)将军或基齐勒勋爵去消灭他的老朋友中国人约翰,即那个因接受约翰•史密斯的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影响而成了精神错乱的中国人。当然,这只是题外话。(z-58

于此,我想简明说明的是,这就是理智的英国人。在我看来,那些只是从有关中国人的书中获取乱七八糟的言论的外国人,当他们来到中国后,如果还能同他必须打交道的中国人和睦相处,那简直是一大奇迹。对此,我不妨从亚历克西斯•克劳斯题为《远东:历史及其问题》中举一个典型例子,来加以说明。书中说道:

"影响在远东的西方列强的所有问题的因素,在于如何鉴别东方精神的真正本质。东方人不仅看待问题的方式与西方人立场不同,而且他的整个思维和推理模式也与西方人存在差异。那种亚洲人所特有的知觉,与我们所赋予的知觉恰恰相反。"

在中国,一个英国人在读完最后一句话后,如果他遵循逻辑混乱的克劳斯先生的忠告,则当他需要一张白纸时,他就会对他的孩子说:"孩子,给我拿一张黑纸来。"我想,出于维护那些在中国的追求实际的外国人的名声考虑,当他们来中国并与中国人生活在一起之时,应该抛开那些关于东方精神的真正本质的胡言乱语。事实上,我坚信那些与中国人相处很好的外国人,是那些坚持2+2=4,而抛弃了约翰•史密斯和克劳斯先生关于那些关于东方本质和盎格鲁•撒克逊观念,即a+b=c这种理论的人。确实,当人们想起以前的日子,在阿瑟•史密斯撰写《中国人的特性》之前,大英的公司老板或经理,如查顿、马地臣(45)与中国买办(46)的关系是那样亲密无间,而且代代相传。当人们对此记忆犹新的话,他就向问道,无论对于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在坚持2+2=4的西方商人和坚持关于a+b=c的东方本质理论、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聪明约翰•史密斯之间,究竟哪一种做法更好?(z-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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